【第30期微分享整理】营改增后如何理解差额征税全额开票
首先,大家要弄清楚什么是差额征税全额开票。举个例子,本月有一笔生意,按照销售额收取对方100万,完了之后交税的时候是按照差额,即扣掉分包成本60万后剩下的40万,按照这40万选择适用税率缴税,这就叫做差额征税。什么是全额开票?接上例,既然按照40万缴税,那应该按多少开票给下家呢?应该按100万全额开给下家,这样下家就可以按照100万的进项来抵税,这就是差额征税全额开票。
其次,我们必须要掌握差额征税全额开票的原理,因为在营改增之后遇到这种情况会特别多。到底该如何开票?有时税务局跟我们自己理解不一样。如果我们掌握了原理,那么当专管员告诉你这个不应该这样开时,你就可以告诉他为什么要这么开。这样有利于和税务机关进行沟通,另外也有利于对文件本身的理解。众所周知,要理解文件,首先要理解原理,尤其是对文件的适用方面,必须掌握整个征税原理并作更深入透彻的理解。这也是今天跟大家讲差额征税全额开票内在原理的一个更深层面的原因。
差额征税全额开票的原理究竟是什么呢?
10大家都知道,增值税是有个抵扣链的。比方说,张三卖100万的货给李四,然后李四按150万卖给王五。张三就按照100万交增值税,李四是按照150万卖给王五的,中间有个进项100万是张三给开给他的,这时候卖出去是150万,李四只要按照差额50万(也就150-100=50)交税,这就是增值税的基本原理。按照这个原理,王五取得的是李四开给它的150万的发票,王五能够抵扣的是150万。这是按照张三交了增值税的100万,再加上李四按照50万交的增值税合计的,最后全都移转到王五了。假设王五按300又卖出去,那么上家交的全部增值税就是它所能抵扣的。简而言之,对于下家来说,他能够抵扣的增值税进项,实际上是上家,上上家乃至上上上家,总之就是上游所有交的增值税之和,这就是增值税最基本的原理。旅游服务也涉及这种情况,就是以取得的全部价格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等等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比方说旅游公司收了100万,完了之后给了其他单位像住宿、餐饮、之类的共计支付了80万。这时候大家就要注意了,上游的住宿餐饮已交了增值税,那么旅游服务的差额征税就是用收取的100万减掉支付住宿餐饮等的80万后,按照剩下的20万交增值税。按理来说,这时对于下游来说应该按照100万抵扣,因为上游其实是按照100万交了增值税的,但是旅游服务有个专门规定:旅游服务选择差额计税的时候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这些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也就是说差额的那个钱不能开具专票。另一方面就是说不能按照100万全额抵扣了.这个是不是就不符合前面跟大家说的增值税原理呢? 这其实是有一个特殊性在,旅游服务的上游企业来说,旅游一般都是福利形式,包括80万里面餐饮等等之类的,还有就是给企业提供的表面是旅游服务,但实际上这是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是不给抵扣的,所以干脆直接规定不准开专票了。
其实这和增值税原理并不相矛盾,原理是说下游企业能够抵扣的是这么多但是另外一方面由于你旅游服务本身属于福利性质不给抵扣,就开普通发票。比方单行条例规定了向个人消费者销售货物其实也不允许开专票,这个有点类似。前面说客运场站服也一样,如果给某个企业提供的服务就能开专票,但你要是给个人提供服务的,即便已经按100万全额交了增值税,也不能开专票了,最多只能开个普通发票给人家去报销用。也就是说下游不存在抵扣的问题了,因为这是属于个人的。
最后再说说不动产和房地产建安。建安规定如果采用了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也属于差额征税的一种。例如提供建安服务收取200万,支付分包款150万,那么按照差额征税也就是200减掉150的差额后按剩余50万交税。但是下家能够抵扣多少呢?除了上面建安的按50万交了税,然后分包的那方按照150万交了,也就是说实际上家一共按照200万交了,那么对于下游企业来说能够抵扣的就是200万。这时候下游企业既然能够抵扣200万的话,那么开票的时候自然是按照两百万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下游企业,如果不按照两百万开这个专用发票的话,那下游企业肯定抵扣不了。
另外,对于发票开具要跟大家强调一点,发票开具是根据政策是该怎么征也就是增值税的原理来影响发票的开具,大家不要弄反了。不要说是因为发票的问题所以才影响这个原理,而是原理是由文件规定才来影响这个发票该怎么开。先有文件规定该怎么征税,才有后面的发票怎么开;而不是发票该怎么开,然后才是怎么征税。
再回过头来接着说,不动产也有这种情况,2016年5月1号以前取得的房产可以按照差额计税,但是要考虑怎么开票的问题。比方说2016年5月1号以前取得的不动产是1000万,然后按照1500万卖的,按照这个不动产的销售规定了是差额的,也就是1500万减掉1000万,也就是500万计税。这时候下家能够抵扣多少呢?如果按照我们前面说的原理,那下家似乎只能抵扣500万因为上游只交了500万。但是不动产和房地产还有一个特殊情况,叫做虚拟进项。所谓虚拟进项,比方说大家都知道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扣除土地款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按照这个原理,取得的土地还有以前取得这个不动产,将其虚拟为之前已经按照规定交了税。也就是说将这个1000万土地虚拟为已交税,那么下家企业能够得到的就是按照1500万已交税的了。
差额征税全额开票或者说要不要开票这些问题,其实大家只要把控一个大的原理,就是说下游企业能够抵扣的都是上游企业一共缴纳了的增值税。同时再注意两个要点就行了,像类似旅游服务等特殊情况,基本上属于福利性质不给抵扣,或者像客运服务,是属于提供给个人的不给开专票,因为本身上不存在抵扣,这是第一个特殊情况;第二个特殊情况就是不动产和房地产,尤其是房地产土地,正是因为这种虚拟进项认为前面已经交了,在前面已经交了的情况下,那么下游抵扣的时候就把你认为虚拟已交的和你现在已经交的合起来之后就等于下游提供可以抵扣的,这就是这个原理。